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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3歲的男子蔣某冒充某公司職工,伙同朋友程某偽造了某公司的印章及證明文件,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后被隨州北郊派出所民警查獲,二人構成“使用偽造的證明文件”違法,均被行政拘留5日。
22日10時許,位于烈山大道的武漢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負責人吳某向公安機關報警稱:有陌生人冒充其公司職工,辦理了一張信用卡,該卡被郵寄至公司時,被員工發(fā)現,因其擔心公司利益受損而報警。北郊派出所迅速出警,將正欲到該公司領取信用卡的蔣某、程某二人抓獲。
經查,2014年9月16日下午,違法人員程某介紹朋友蔣某認識了一銀行的客戶經理趙某,3人在香港街見面后,蔣某聲稱其要辦理一張信用卡,趙某要求蔣某提供身份證、工作證明等手續(xù),后程某與蔣某二人商議,由程某到東城辦事處一打字復印店通過電腦制作偽造了印有“武漢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隨州分公司”印章的工作證明,之后蔣某冒充該公司員工,與趙某在公司門口自拍了合影照片,用以證明蔣某系該公司員工。
程某與蔣某將偽造的資料提交給趙某后,9月22日,銀行為蔣某辦理了一張信用額度為10000元的信用卡,該卡寄至該公司時,被公司員工發(fā)現。(楚天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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